新疆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工作 世界速看料

2023-05-20 11:10:50     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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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 妍)5月1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兵团市场监管局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自5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规则》采取“条文+清单”的结构框架,对立法目的、定义、原则、适用、处理程序、归档及动态调整等方面进行规定。清单的确定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确定了涉及市场准入、广告、价格等8个类别的16个具体事项。  《规则》明确,对于适用“首违不罚”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运用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规劝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教育、引导、促进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已适用《规则》不予处罚的当事人故意隐瞒非首次违法事实且尚未超过处罚时效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调查处理。已适用《规则》不予处罚的当事人,两年内再次因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  据介绍,“首违不罚”的情形并不包括触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方面法律法规的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制度体系,有助于解决“首违不罚”规定不具体、基层不易操作等实际问题,下一步将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予处罚制度清单,让执法在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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