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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13日),本报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出具的结算审核文件与现场实际不符,并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的行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被通报并扣分。
据悉,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关于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清区三庆青年城东区消防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存在成果文件与实际不符反映后,该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2022年1月24日,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美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长清区三庆青年城东区消防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约定服务范围为工程结算审核。
经约谈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导致出具的结算审核文件与现场实际不符,并存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的行为。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造价咨询活动中存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调查核实情况,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并实施信用评价扣分管理。
据查,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7日,注册地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7175号D座二层,法定代表人为高欠。(文|中国基建报 林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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