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花”,应取之有道
以爱花之名偷花
实属丑陋之举
(资料图片)
用偷来的花装饰自己的家
不如用文明装点自己的内心
近日
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
成功破获系列盗窃花卉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4月28日,龙港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其放在饭店门口的一盆兰花丢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花卉虽案值不大,但这类侵财类案件却关乎一方平安。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先后调取了案发地段附近的所有视频监控,并经过走访调查,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并于当日17时成功将其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其因爱好养花,但是又觉得成本太大自己不愿掏钱购买。在路过刘某饭店门口时发现其摆放在门口的兰花很是漂亮,遂萌生了盗花的念头。经查,今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先后窜至沁水县碧峰路、龙脖小区、北坛路分别盗窃红豆杉、盆栽海棠花、兰花,然后将所盗花卉全部摆放在自己家中。
目前,所有被盗花卉已全部返还失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晋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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